蚌埠一男子去當地一家飯店用餐,在包房內有一個10厘米高的臺階,由于臺階與地面顏色相近,男子未加注意,被臺階絆倒,跌坐在一張玻璃茶幾上,碎玻璃割斷了男子的動脈,導致其大量失血,送往醫(yī)院后不治身亡。男子家人將這家飯店告上了法庭,法院認為飯店存在過錯,判其賠償30多萬元。
今年5月,顧某某到蚌埠一家飯店2樓一個包房用餐。包房內有一個約10厘米高的臺階將包房分為用餐區(qū)和休閑區(qū),休閑區(qū)在臺階之上,擺放玻璃茶幾和沙發(fā),玻璃茶幾靠近臺階。地面上鋪設的木地板材質、色澤與高低臺階使用的木地板材質、色澤相一致。包房內無任何安全警示標志。顧某某準備走向餐桌里面時,不慎被臺階絆倒,摔坐在玻璃茶幾上,破碎后的茶幾玻璃刺入顧某某臀部,割斷左髖內動脈,大量出血。120急救車將顧某某送往醫(yī)院搶救,最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。顧某某的家人認為被告經營場所存在安全隱患,要求被告賠償損失。
經過審理,蚌埠市蚌山區(qū)法院認為,顧某某到被告經營的場所用餐,被告對顧客的人身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,用餐包房設置臺階,臺階與地面使用的木地板色澤相同,包房內又無任何安全警示標志,存在安全隱患。顧某某被臺階絆倒摔傷,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,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結合本案案情,飯店承擔60%的賠償責任,法院判決飯店賠償死者家人各種經濟損失費30多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