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筆者去某部門一窗口辦理業(yè)務時,看見在柜臺上擺放著一塊寫有“離柜概不負責”字樣的小牌子。問其故,這位辦事員相告,設立這塊小牌子目的就是怕?lián)煟锹闊?。筆者聽了,不禁在想:這種“概不負責”不也是一種懶政行為嗎?
其實,只要細心觀察,類似這種“概不負責”的小牌子,在許多單位、部門的窗口服務的柜臺上都能看見,比如:銀行里的窗口柜臺上就有“當面清點,離柜概不負責”、一些行政服務大廳的窗口服務柜臺前就有“證件遺失概不負責”、酒店里也設有“貴重物品遺失概不負責”……等等。
表面上看,這些窗口服務部門在柜臺上擺放一塊小小的“概不負責”的牌子,是一種提醒服務,但實際上,這明顯是在推卸責任。可以說,這也是一種懶政行為。
按說,作為窗口服務部門,理應要有服務意識,即使前來辦事的人員因一時疏忽而把證照等遺忘在柜臺上了,那么辦事人員就應該及時妥善地為他們保管好,并做到及時歸還,而切不可以一句“概不負責”就一推了之,不管不問了。殊不知,這種做法,既有損窗口服務部門的形象,而且也對其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“大打折扣”。久而久之,群眾就對窗口部門形成一種“不作為”的定勢思維??梢?,“概不負責”應盡量少用或不用。
其實,一塊“概不負責”的小牌子,它也是一塊“民心”牌。如果使用不當,就有可能讓人“感冒”或“不爽”。因此,筆者以為,作為窗口服務單位或部門,要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和義務,不妨多些服務意識,少些推卸和扯皮,多些責任意識,少些“概不負責”,從而用“真心”贏得廣大群眾的“好口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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