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北宋的文壇上,歐陽修是公認的領(lǐng)袖,他的圈子里自然也不乏文采出眾之人。比如,他有兩個同事,寫得一手好文章,辭藻華麗,文采飛揚,很有名氣。不過,歐陽修并不賞識他們,嫌他們的文章過于官樣化,水分太多,沒什么干貨。為此,他一直想找機會開導(dǎo)他們一下。
一天,歐公與這兩位同事外出,路過一條大街時,突然,一匹受驚的馬橫沖而來,他們迅速躲開了??墒牵飞系囊恢恍」芬蚨汩W不及被飛奔的馬踩死了。
看到這一幕,歐陽修靈機一動,計上心來,對二人說:“兩位大人看到剛才這一幕了嗎?那么,我們就以此為題,把剛剛看到的這一幕描述出來如何?”二人說:“好??!這還不簡單。”歐陽修又說:“不過,我有個前提,就是看誰用字最少,越簡練越好。”二人立刻應(yīng)允,開始醞釀。
一人略作思考,說道:“有犬臥于通衢,逸馬蹄而殺之。”語畢甚是得意。歐公卻搖了搖頭說:“您用了12個字,還可以再簡化一些。”
另一位已經(jīng)趁機準(zhǔn)備好,他張口就來:“有馬逸于街,臥犬遭之而斃。”歐陽修仍然搖頭,他說:“您用了11個字,雖然少了一個字,但還是太長了。”然后,他面對二人,不無調(diào)侃地說:“如果讓二位大人去修史書,恐怕一萬卷的篇幅都寫不完??!”
二人不服,說道:“您嫌我們倆都描述得不好,那您認為該怎樣描述才最簡潔?”歐陽修聽完一笑,說:“我只需要6個字。”二人問:“哪6個字?”歐陽修說:“逸馬殺犬于道。”
這回兩位同事徹底服了,對歐陽修贊不絕口,表示敬佩。顯然,文不在長,字不在多,只要能把事情說清楚,簡約最好。